泰順新聞網訊 (記者 林曉燕) “壯麗70年奮斗新時代”系列報道數字篇,以直觀數據回顧70年的輝煌歷程。今天來看工資收入。
從工資收入來看:
1958年,全縣實行工資制,按工種類別核定級數,職工年均工資231元。
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到1984年6年間,調次4次,固定工資增長50%。
1985年實行工資改革,職工人年均工資971元,比1958年增長3倍。
1990年,職工人均年工資達1930元,是1958年的8.3倍。
2010年城鎮居民工資性收入7326元,是1958年的31.7倍。
2017年城鎮居民工資性收入達20484元,是1958年的88.7倍。
從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來看:
1985年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為298元。
2006年為3370元,是1985年的11.3倍。
2014年,突破萬元大關,達11739元。
2018年,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37143元,比1985年增長了124.6倍。
從農民人均純收入看:
1949年為60.40元,到2018年達到17018元,70年間增長了281倍。
(編輯 周曉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