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提升我縣防災減災救災水平,加強避災安置場所規范化建設和管理,結合各鄉鎮避災安置場所現狀,根據浙江省《避災安置場所建設與管理規范》(DB33/T 2158—2021)文件要求,對我縣避災安置場所進行房屋質量安全鑒定。現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避災安置場所進行撤銷,并予以公告。
泰順縣撤銷不符合規范要求避災安置場所清單
泰順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
2024年6月13日
來源:泰順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 編輯/初審:盧書凝 二審:陳瑤 核發:雷全才、徐錢立